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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体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学院体育竞技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团队凝聚力与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足球队的组建、训练、比赛、日常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 各校队应遵循“团结、拼搏、进取、创新”的体育精神,代表学院参加各级体育赛事,展现学院风采。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校队的管理架构由五级构成:教务处——公共教学部——体育教研室——校队——校队队长。人文教学部负责各校队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及资源调配。体育教研室各教练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 各校队设立队长一名,帮助教练负责队伍的日常训练安排、比赛组织及其他事务的沟通联络。

第六条 队长由队员民主选举产生,需报人文教学部批准,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 队员选拔制度

 

第七条 各校队队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院学生,通过体能测试、技术考核及面试等环节综合评定。

第八条 新入选队员需填写《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校队队员注册表》,经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校队成员。

第九条 队员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及校队管理规定,积极参加训练与比赛,维护校队形象。

 

第四章 训练制度

 

第十条 训练时间

1. 校队应制定固定的训练时间表,并确保队员能够按时参加。

2. 训练时间表应考虑到队员的课程安排,避免与上课时间冲突。

第十一条 训练内容

1. 教练组应根据队伍的实际情况和比赛需求,制定科学的训练计划。

2. 训练内容应包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战术演练等。

第十二条 训练纪律

1. 队员应严格遵守训练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 队员在训练中应服从教练指导,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第五章 比赛制度

 

第十三条 比赛参与规定

1. 各校队应积极参与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

2. 校队成员在比赛期间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

3. 校队成员在比赛期间应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十四条 比赛准备

1. 教练组应提前制定比赛计划,并组织队员进行针对性训练。

2. 校队应提前做好比赛所需的物资准备,包括装备、饮水、医疗用品等。

第十五条 比赛纪律

1. 校队成员不得无故缺席比赛,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队长和教练报告。

2. 比赛中,队员应服从教练的战术安排和指挥。

3. 比赛结束后,队员应参与场地清理工作。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十六条 请假规定

1. 校队成员因故不能参加训练或比赛,需提前向队长和教练书面请假。

2. 请假需说明具体原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3. 无故缺席训练或比赛累计达到三次者,将被视为自动退出校队。

第十七条 请假审批

1. 队长负责初步审核请假申请,并及时反馈给教练。

2. 教练根据请假理由和队员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3. 请假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队员,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 退出和退役制度

 

第十八条 队员退出

1. 队员因伤病、家庭等个人原因退出校队,应提前向队长和教练提出书面申请。

2. 队长和教练应与队员进行沟通,了解退出原因,尽可能挽留。

3. 经批准后,队员应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4. 队员如严重违反管理纪律,可强制退出。

第十九条 队员退役

1. 队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参加校队活动,可申请退役。

2. 队员毕业时将自然退役,届时由体育教研室确定正式退役时间,并举行退役仪式。

3. 退役队员应得到学院的关怀和支持,包括学业指导、就业帮助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

 

第二十条 安全教育

1. 校队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是保障,安全是底线”的责任意识。尤其是参与比赛的教练和队长,时刻保持安全意识不放松。

2. 校队应定期对队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运动损伤预防、急救知识等。

3. 教练组应确保训练和比赛场地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意外伤害处理

1. 在重大比赛,尤其是重大外出比赛中,应配备随队医生。

2. 在重大比赛,尤其是重大外出比赛中,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3. 发生意外伤害时,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医。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二条 奖励细则

1. 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训练中表现突出的队员,学院将给予表彰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品及奖学金等。

2. 参与学院校队的成员,可依据《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给予综合成绩加分;获得省级比赛奖励的,依据《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加分。

3. 奖励的具体标准和流程,如成绩要求、表现评价等,由体育教研室制定。

第二十三条 惩罚细则

1. 违反校队管理规定或学院纪律的队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训、除名等处罚,并联合各系部、学生处通报全院。

2. 明确违规行为的具体界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经费与物资

 

第二十四条 经费支持

1. 学院将根据实际需要为各校队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训练器材购置、比赛报名费、交通住宿费等。

2. 在参与省级、国家级比赛中,经费的审批、报销符合学院财务流程。

第二十五条 物资管理

1. 训练器材及比赛服装由部门统一采购与管理,队员需妥善保管个人装备,如有损坏或丢失,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办法解释

1. 本办法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体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办法实施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此《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校队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学院校队的管理,促进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提升学院体育文化的整体水平。希望各校队成员能够严格遵守,共同为学院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3月